无声细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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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管子》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时间:2015年09月14日 16:10    作者:     点击:

作者: 姚素娟 出处:齐文化期刊

2004年9月,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角度提出了要“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胡锦涛总书记在最近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明确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6个特征,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谐发展的社会。中国共产党人是非常善于从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中吸收思想文化资源并进行创新的,今天我们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就是从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中吸收了思想文化资源并进行了创新的战略思想。《管子》所体现出的社会和谐思想,为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丰富的思想文化资源,提供了深厚的历史文化背景。

和谐社会——治国的必然选择

《牧民》篇开宗明义就说:“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管子》中“四民分业”,强调士、农、工、商四民和谐发展;指出应“抑制不法大贾”,关注穷人,“兴六德”,使社会阶层分化降低,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五辅》中“夫民比知义,然后中正,中正然后和调,和调乃能处安,处安然后动威,动威乃可以战胜而守固。”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性,也就是说社会和谐发展才能使社会安定,城池坚固。齐国的统治者,对“和谐社会”有自己的认识与见解,治理国家并不仅仅是“牧民”,在抓经济的发展,“富民”、“强民”的同时,也进行以“礼、义、廉、耻”为主要内容的国民道德教育,平衡社会各阶层的收入差距,从而使社会安定,齐国的综合国力大增。因此国家的发展是一项综合、全面、和谐的系统工程。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步确立的时期,市场机制尚未完全成熟,社会控制系统尚不完备,多元利益主体及由市场产生的各种弊病时有出现,道德失范现象时有发生。整个社会的发展仍未完全和谐,所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今天共产党人的必然选择。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共产党人在深刻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高瞻远瞩,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把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和谐发展,当作党的历史任务。

德教与法教并举——民主与法制建设相辅相成

德教与法教并举是治理国家的重要保障。《管子》坚决主张依法治国。《明法解》中“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明主之治也,当于法者赏之,违于法者诛之。”说明了法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同时,在《论法》篇中阐明了法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规矩者,方圆之正也,虽有巧目利手,不如掘规矩之方正也。”所以,只有依法治国,推行法治,才能使“群臣皆出于方正之治而不敢为奸。”使百姓“有法则从之,无法则止。”(《明法解》)只有严格推行法治,才能达到官正而民顺,实现社会稳定的目的。《管子》同时辩证的提出:在依法治国的同时,要与社会教化互相结合。如果孤立地推行依法治国,会导致“刑法不足以畏其意,杀戳不足以服其心。”(《牧民》)甚至还会出现:“令不行”、“心不服”、“上位危”的相反局面,导致社会动荡,从而导致国家灭亡。《牧民》篇开宗明义说:“国有四维:一曰礼;一曰义;一曰廉;一曰耻。……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所以,《管子》主张:在推行依法治国的同时,必须以道德教化辅助实施。《权修》言:“厚爱利足以亲之,明智礼足以教之。上身服以先之,审度量以闲之,乡置师以说道之。然后申之以宪令,劝之以庆赏,振之以刑罚,故百姓皆说为善。”充分体现了《管子》德教与法教并举的观点。法治与德教的相互作用在《正世》篇中也有所体现:“法立令行之谓胜,……胜,故君道立,然后从之;下从,故教可立,而化可成也。夫民不心服体从,则不可以礼仪之文教也。”《八观》言:“教训习俗者众,则民化变而不自知也,故明君在上位……故罪罚而民以治矣。”

以今天来看,《管子》德教与法教的观点即为民主与法制的建设问题。民主与法制相辅相成。在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今天,我们的民主建设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仍存在着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不相吻合的地方。历史经验证明,和谐并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在调节中实现的,而实现手段之一就是法治。因此,法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社会主义法治通过对市场主体利益的协调和平衡,来实现和谐发展,这已经成为共识。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它通过规范市场主体和市场秩序,引导市场行为,调整市场关系,在市场经济运行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另外,社会主义法治在维护社会公正、关注困难群体、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亦发挥着巨大的积极作用。我们还应该看到,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类社会的内部关系,是人类与生俱来的两大基本关系。这两大关系是以和谐为主还是以对抗为主,决定着人类的祸福安危。可持续发展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一种价值追求,要求法律规范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处理利益分配时,把人作为生态环境中的一员,在生态自然与人类社会发展的矛盾之间找到一条和谐发展的道路,并在法律规范体系与价值理念中体现人类对生态环境的终极关怀,注重生态关系的调整和保护。

义利统一——公平正义

义利统一是建立公平正义社会的基础。《管子·禁藏》中说:“夫凡人之情,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其商人通贾,倍道兼行。夜以继日,千里而不远者,利在前也。渔人之入海,海深万仞,就波逆流乘危百里宿夜不出者,利在水也”。即追求利益是人们所追求的。但追逐利益是不是人的唯一选择呢?管仲以自己为榜样告诉我们说:“管仲亦有三归,位在陪臣,富于列国之首”,即是重功名富利,而“耻功名不显于天下”的;在《幼官》中说:“通之以道,畜之以德,亲之以仁,养之以义,报之以惠,结之以信,接之以礼,和之以乐,期之以事,攻之以言,发之以力,威之以诚”。告诉我们:为人要讲仁义、讲礼节、讲诚信、讲道德。而《五辅》中说:“明王之务,在于强本事,去无用,然后民可使富;论贤人,用有能,而民可使治;赋税,毋苟于民,待以忠爱,而民可使亲。三者霸王之事。事有本,而仁义其要也。”即贤明的君王,应致力使民众富裕;选拔、任用贤能的人;以忠信和仁爱对待民众。综上所述,不管是个体还是国家都应注重义与利的统一,不然,就毫无正义与公平可言。

今天,政府应在公平正义建设中率先垂范,成为规范公共生活的道德标杆,为全社会实现社会正义公平提供强大的保障。江总书记在1995年初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强调指出:“古人,‘政者正也’,是讲为政者必须身正行直,办事公道。”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必须承担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平等,而公正与平等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精神,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

信誉承诺——诚实友爱

诚信是天下稳定巩固的基础,做官为政的人必须诚信,才能为人民群众所信任。《管子·枢言》说:“先王贵诚信,诚信者,天下之结也”。《管子》认为历代先王都是贵诚信的,“临事不信于民者,不可使任大官”(《权修》)。在《乘马》中还指出:“非信士,不得立于朝”。所以一个国家、一个官员,必须讲诚信,才能够使国家稳定巩固、政治昌明。由此可见,诚信是一个国家的立国之本。春秋时代的齐国,齐桓公在管仲的辅佐下,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尊王攘夷、救邢迁卫,无不是示天下以诚信,因而才成就了春秋五霸之首的大业。

今天,诚信仍是我们社会主义中国的立国之本。一个诚信的国家、一个诚信的政府,必是一个忠实于人民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国家、政府。各级政府要重视倾听群众的呼声,解决人民群众从政治生活到经济文化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为广大人民群众多办实事,多办好事,解困扶危,匡正去邪。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实现政策的透明度、实现较大程度的民主决策。

诚信友爱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而且也是人类的普遍价值。诚信友爱不仅可以给社会带来功利化的物质成果,而且也具有极高的精神价值。它有利于增加社会的价值认同和凝聚力,使人们在彼此信任和相互关爱中,感受做人的价值和尊严,体验生活的美好和人生的幸福,甚至激发生命的创造力。如果说,社会是一个按照一定的文化模式和制度规范构建起来的组织严密、功能齐全的系统,那么,诚信友爱就是这个系统内部各个构件之间的纽带或润滑剂,它使社会充满色彩和活力,富有浪漫和温馨。但是在今天,诚信友爱成为当前我们相对紧缺的道德资源,人与人之间信任程度不高,相互猜疑和防范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和行为。就“爱”来说,我们的社会其实并不缺乏自爱、情爱、亲人之爱、熟人之爱,真正缺乏的是兼爱或博爱。博爱是人类理性的理想表达,它反映了人类对自己成员的尊重和认同,对处于危难和困境中的同类表现出的怜悯、同情和关心。因此,在我们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的同时,在全社会提倡诚信友爱的道德精神,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管子》是齐文化的精华,包含着较多的现代文明元素,与现代文明有着明显的继承关系。我们应大力挖掘其积极因素,服务于现实,为我们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