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是一位一百多年前长期居留中国的美国外交官,他结合自己的阅历和思考,揭开了晚清社会和近代中国人的面纱。作者说:“本书不是对中国的批评,也不是为中国人歌功颂德。本书只解释中国和中国人。”
中国人的地域观念和互相之间的联系很强。形成的新家庭总是建立在原来家庭的附近。这样,子女的家庭就会聚集在父母的家庭周围。有的村子只是由一家人组成的,包括这家人的三四代。例如:史密斯村,约翰村。如果翻译得更准确一些,张家村,王家庄,路口的李家村。这类名字的小村庄、乡镇、城市遍布全国。他们占据了一大部分国家地名。每个家庭的财产,尤其是房产是共同创造,共同所有的。分家只发生在男性家长去世之后。所有家庭成员,无论男女老少,都要劳作。如果是农民,他们清晨一起出发,在田间劳作一日。女人也同男人一样干活。
中国人与家庭的联系很强,从不为享乐而出游。他们离家只是因为要处理公事或者私事。离家之后,无论是在异国,还是在他乡,他总认为这是一种流放,多少都会思乡。无论他的家乡多么落后,他把回乡看成人生的主要乐事。
中国人的天性如果不彻底改变,他们不是,也成不了殖民者。虽然在南美和北美,在澳大利亚殖民地,在缅甸,暹罗,在东印度群岛,爪哇和日本都有中国人的身影,但是哪一个都不是他们的定居地。他们不是殖民者,只是暂时的移民。他们很像候鸟,在一个地方生活几个月,然后在记忆中远方的某个地方建巢,养育后代,长此以往,没有改变。他们因为急事,被迫离家,流落他乡。但是在他们出发前就已经做好了周密的返乡计划。这些计划和希望他们始终铭记在心。就像刚才说的,他们如候鸟一般来来往往。那些客死他乡的人几乎都做出了同样地安排。他们要人把遗体运回故乡,埋在他们祖先的身旁。如果美国人把在过去20年中移民美国的中国人总数,与葬在美国的中国人总数对比一下,他们会感到惊讶的。那些葬在美国的尸骨,毫无疑问,是属于流浪者和无家可归的可怜人的。
中国人是敏锐小心的商人,是耐心、忠诚、勤劳的劳力。但是最重要的是他是一个爱家的民族。虽然他闯荡四海,历经磨难,但是他最大的心愿就是返回故土,颐养天年,落叶归根。他不仅在被迫流落异国时有这样的愿望,在他乡建功立业后也有同样的想法。他的这种特点不仅是源于对国家的爱,更是源于对故乡的眷恋。例如,一个广东人不会定居在北京。他们中的很多人只是因公来到这里。他们始终都是“朝圣者和外人”。他们最大的心愿就是回到他们的出生地定居。如果其中的一个可怜的无依无靠的人死在了北京,没有丝毫钱财,那么乐善好施的好心人就会将他的尸骨运回家乡安葬。中国的各大城市都有协会和慈善机构。这些机构最主要的任务之一就是把不幸客死他乡的人送回家安葬。旧金山的所谓的六个中国同乡会(人们对他们有许多的不实评论)就承担着这个主要任务。去中国的旅行者偶尔会碰到这样的棺材,它吊在两根长棍之间,棍的两端固定在两头驴的背上。在棺材的前面有一个柳条筐,筐里装着一只雪白的大公鸡。棺材里装着死在他乡的人,就这样被抬着,也许要穿过这个中国,到达他安息的地方。这只公鸡必须是雪白的,无一点杂毛。它在长途跋涉之中要引领死者的灵魂,或者说服他跟随着他的肉体。这只大公鸡越活跃的在笼子里昂首阔步地走,打鸣的声音越响,就说明它能更加成功的完成它的使命。
这种浓烈的乡情经过千秋万代,逐渐发展,日益加强,变成一种宗教,一种无论生死的最后回归。它是每个中国人心中的神圣的需要。如果我们参考“祖先崇拜”,就会对中国的这种现象增进一些了解。
我们必须谴责偶像崇拜。我必须承认,每次看到中国人的棺椁从海路或从陆路,经过长途跋涉,重返故乡,圣经旧约中的美丽的历史故事就会浮现在我的眼前。在这个故事中,亚伯拉罕在希伯莱给他的妻子萨拉买了一块田和一个洞穴作为墓地。亚伯拉罕,以撒,瑞贝卡死后也都葬在那里。雅戈死后,约瑟夫和他的兄弟们把他们父亲的遗体从埃及抬回了加南,并葬在利亚旁边。约瑟夫要求他的孩子们承诺在他死后,要把他的骨灰葬在同一个坟墓里。这个承诺在他去世后两个世纪完成。人们一定会崇敬中国人的这种感情。人类的先民就拥有这种感情。中国人在几千年中把它世代传承,付诸实践。
中国政府以一种奇特的方式利用人们的这一特点。对于那些想要加入中国国籍的外国人来说,最重要的条件之一就是他要在中华帝国版图内拥有一块墓地。一小块墓地的所有权被看成他有意成为永久定居者的上佳证明。
另一方面,中国政府使人民安土重迁,阻碍了他们改变居住地和职业。法律明文规定,任何个人和家庭终身只能从事一职,不得改变。法令上写到:世世代代,不得改变。对于已经不喜欢改变的民族来说,这样的法律是否是明智的值得怀疑。今日它已经失效。但是它对整个民族有着双重的影响力。一方面,子承父业,它使得各种行业毫无改变(也毫无进步)的保存下来。另一方面,它阻碍了中国的进步,使她落后了几个世纪。并且限制了人民。人就呆在他谋生的地方。如果这个营生是从他父亲那里继承下来的话,自然他就会在家继续经营他父亲的产业。他的利益中心在那里,他很少背井离乡,出去闯荡。
一次,我见到一位靠在土墙上晒太阳的老人,他在那里是为了稍微能抵抗一些一月份刺骨的寒风。我向他询问到某个中国的城市还有多远,因为我打算在那里过夜。他回答说不知道。
我惊讶并且怀疑他的回答,问到他是否也是一位旅行者。
他说:“不,我就住在那儿。”并用头示意在不到一百码的地方的一所看起来舒适的中国房子。
我又问到:“你在这里住了多久了?”
他回答说:“一辈子,我今年78岁了。”
我坚持问到:“你真的不知道那座城市离这里多远?”因为我还是不能相信他的话。
他回答道:“不,我为什么要知道?我从没去过那里。”
这更让我感到惊讶了,惊呼道:“你已经78岁了,在这里过了一辈子,竟然没去过那里!”
这位老人断然反驳道:“当然没有,我为什么要去那儿?我住在这儿。”我说的那个城市离这里其实不到十英里!
还有其他事实说明我们刚才提到的那项提倡永久性(我们姑且用这个词)的法律的效果。虽然钟表这些东西中国不生产,也很少有人拥有它们,进口的数量更是微乎其微,但是中国每一个有一定规模的城市里都会有几家修钟表的店铺。旅行者也许想知道他们如何找到顾客,更重要的是,他们从哪学来的这门手艺。答案很简单。他们对这行知之甚少,都是罗马天主教徒,从祖先那里继承了信仰以及手艺。他们的祖先是两百多年前,早期来华的天主教牧师的学生以及皈依者。他们从传教士那里学来的钟表维修的知识,并传给子孙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