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进一步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缓解经济压力,安心学习,促进全面发展,根据《太原工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规定》,现将2021-2022学年减免学费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应征入伍的在校生、毕业生、复学生、退役入学学生学费资助或补偿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执行,不列入本次减免学费工作范围。
二、申请时间
2021年11月5日-2020年11月11日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刻苦,生活简朴;
(四)经学院认定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四、减免标准及对象
(一)烈士子女、孤儿且经济困难学生(视已受到资助程度减免80-100%)。
(二)父母残疾且丧失劳动能力(视已受到资助程度减免40%-60%)。
五、申办程序
(一)由学生本人于2020年11月10日前填写《太原工业学院学生减免学费评审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符合减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班主任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核实,经系评审组审核后,报学生处;
(三)学生处全面审查学生申请材料,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过后,确定减免比例并分四个等级(100%、80%、60%、40%)统一办理。
六、工作要求
(一)学费减免是对个别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进一步资助,各系根据学生助学贷款和受助情况,确定其是否需要学费减免,要加强资格审查和控制减免人数,减免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系在校生人数的0.4%。
(二)对所有享受减免学费资助的学生必须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产生;如发现享受减免学费的学生弄虚作假,或者生活铺张浪费,过度消费或者学习不求上进的,除全部补交减免的学费外,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对违反《太原工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规定》第四条的同学,按照相应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四)要关心关爱困难学生,各系不仅要在经济上对特困学生进行帮扶,更要在心理健康、专业学习、素质提升等方面给予困难学生关注和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成长成才。
七、上报时间
各系于11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行政楼106室。
附件1:《太原工业学院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
附件2:《太原工业学院学费减免汇总表》
学生处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