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对于2019年度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做以下补充通知:
(一)取消由家庭所在乡、镇或者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予以证明的环节,改由申请人书面承诺。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中学生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生人数的35%。
(三)要充分考虑到学生食堂消费情况和是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因素为参考,客观、公正地对相关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作出评价。
(四)要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如实填写家庭信息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追回资助资金,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其档案中记载不诚信记录。
注:此前发布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太原工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再使用。
附件1:太原工业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调查承诺书
附件2:太原工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