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国高校开展2014年“助学·筑梦·铸人”
主题征文系列活动的通知
教助中心[2014]9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教育局,各中央部属高校:
教育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基石。为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增加财政投入,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建立起覆盖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学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极大地促进了教育公平。
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展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取得的成就,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也展现新一代大学生的青春奋斗风采,2013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和中国青年报社联合举办“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在短短3个月时间内,活动共收到来自全国1000多所院校的7万余封征文,社会反响强烈。
今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和中国青年报社决定继续联合举办“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系列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央部属高校高度重视本次征文系列活动,及时将通知转发各地方高校。请各高校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积极引导鼓励在校学生参与此次活动,学校可以有重点地组织一些学生和老师参加投稿。对活动积极宣传、积极组织动员投稿、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将颁发优秀组织奖。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本次活动的口号是“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活动主题是“助学·筑梦·铸人”。
(二)起止时间
2014年10月20日至11月30日。
(三)活动内容及要求
1.征文
征文主题为“助学·筑梦·铸人”,题目和字数均不限,体裁为记叙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
征文主要面向全国高校所有接受国家助学政策资助过的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以下简称“受助生”),由他们撰写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同时欢迎受助生的同学和学校从事资助工作的老师,以受助生生活、学习和工作经历为核心,讲述自己或他人的青春奋斗故事。
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本次活动组委会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2.图片
图片大赛的主题是“我的家 我的梦”。主要面向全国高校所有接受国家助学政策资助的在校学生。可由参赛者本人或者请周围的人,用手机或者相机拍摄自己或自己的家庭在学习或生活中的瞬间,并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讲述关于自己、父母或家庭的梦想以及缘由。照片要求不小于1M,格式为JPG。
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本次活动组委会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3.宣讲活动
鼓励各高校组织主题宣讲活动,邀请关注贫困大学生成长的院士、教师、往届受过国家资助的优秀毕业生,在本校进行主题宣讲,与大学生一起分享自己或他人奋斗故事。各校可将活动视频及文字实录发送至qingyunzhi@vip.163.com。
(四)征文和图片投稿流程
2014年10月~11月,请参加活动的同学、老师和机构关注活动微信公众号——青云志(zqbqyz),并登录中青在线(www.cyol.net)“助学·筑梦·铸人”活动专题,下载报名表。在校生将参赛作品及报名表一并上交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参赛作品真实性及参赛人资格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者报名表盖章(资助中心章或学生部门章),学校将本校所有参赛学生作品及报名表扫描件汇总发送至qingyunzhi@vip.163.com;毕业生及老师参赛作品和报名表由本人直接发送至qingyunzhi@vip.163.com。征文来稿也可邮寄至北京东城区海运仓胡同2号中国青年报社,并标明“助学·筑梦·铸人”征文活动收,邮编100702。
组委会将选取优秀征文和图片,通过活动的微信公众号——青云志定期推送,征文、图片的点赞数、阅读数或转载数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因素。
三、活动表彰与奖励
2014年12月,经由评审委员会评审,选出征文、图片及组织奖三类奖项。所有奖项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中国青年报社联合颁发。
(一)征文奖
选出特别奖1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100名,具体如下:
1.特别奖:1名,获奖者将受邀参与“彩虹桥”中外学生文化交流项目。“彩虹桥”中外学生文化交流项目由中国银行赞助,获奖同学将受邀于2015年暑期出国学习和交流。
2.一等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2000元。
3.二等奖:2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1000元。
4.三等奖:10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500元。
(二)图片奖
选出优秀奖50名,对在校受助生本人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500元。
(三)组织奖
面向全国省区市(含计划单列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全国高校选出优秀组织奖60名,颁发荣誉证书。征文、图片及宣讲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和作品最终获奖情况为重要参评因素。
联系人: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于立影 (010)—66096463;
中国青年报付豪杰(010)—64098415;
方澜(010)—64098058。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10月10日